市城乡规划局工作互通制度
时间:2015-04-13 09:14:55 来源:

为积极推进城乡规划测绘工作信息互通共享,有效提升工作效能和水平,特建立三项互通机制。

  1.建立三项会议信息互通机制。一是实行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信息互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扩大)会,各班子成员、副调研员、市棚改办专职副主任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会议由人事科或办公室负责。二是实行党政工作例会互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政务工作例会和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务工作例会,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互相通报工作进展,局分管领导点评工作完成情况,局主要领导安排部署月度工作计划,会议由办公室或机关党委负责。三是实行专题会互通。可临时性组织相关领导、科室(单位)、干部职工等召开相关专题协调会,通报相关专题情况和共同研究落实意见,会议由具体发起科室(单位)负责。同时,局系统干部职工要加强日常信息交流共享和研究处置,共同协调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2.建立三类信息报送机制。一是建立宣传信息报送机制。按照《城乡规划测绘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执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二是建立调研信息报送机制。按照《城乡规划测绘调研活动的实施方案》执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年报送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同时,局办公室负责建立新闻和调研信息报送台账,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通报。三是建立文字材料报送机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勤学、勤写、勤报特色亮点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需办公室综合的文字材料,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报送分管领导审阅后再按时报送办公室汇总,办公室要客观总结、认真提炼、注重拔高,全面提升文字材料水平。

  3.建立人员外出报告机制。局主要领导外出,须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长批准,由局办公室书面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审批,并报市委总值班室备案;局分管领导外出或开会(半天以上,包括半天),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局办公室备案,局办公室根据领导去向相应调整局班子成员去向牌。若局分管领导外出或开会是由局办公室通知的,由局办公室将分管领导去向报告局主要领导知晓;科室负责人外出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若科室负责人外出是由局办公室通知的,由局办公室将科室负责人去向报告局分管领导知晓;科室工作人员外出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局工作人员要及时根据工作情况自行调整去向牌,以备联系和检查。局属各单位相应地建立人员外出报告机制,并严格遵照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