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规划
时间:2011-06-22 11:20:14 来源:

  项目名称: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规划
  设计单位:荆门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81093)
  证书等级:甲级
  审定:王敬东(院长)
  审核:奚征(注册建筑师)
  项目负责人:周斌(注册规划师)
  设计人员:曹芳(规划师)
  编制时间:二0一一年五月
  目录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1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编制依据...3
  第三章规划原则...4
  第四章漳河水库周边区域汇水分区...5
  第五章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的划定...7
  第六章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规划管制...10
  第七章附则...12
  第二部分规划说明书.13
  总则...14
  一、规划背景...14
  二、规划目的...14
  三、规划范围...15
  四、规划原则与重点...15
  第一章漳河水库基本情况...16
  一、概述...16
  二、建设缘由...16
  三、建设历史...17
  四、旅游资源...17
  五、风景特色...18
  第二章水库特征...19
  第三章水库周边地形、水系特征...20
  一、地形特征...20
  二、水系特征...20
  第四章规划论证分析...22
  一、规划依据...22
  二、规划论证...23
  第五章漳河水库“三圈”保护与利用实施措施与建议...26
  第三部分规划图则.28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处理好城市发展和保护好漳河水库的关系,促进荆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在优先保护好漳河库区生态环境和水质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利用漳河旅游、风景资源,完善旅游体系,将漳河周边地区打造成生态旅游品牌,创建市民休闲、旅游渡假目的地,为荆门市实施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规划管制提供技术依据,特制定本规划文本。
  第二条文本适用于漳河水库周边以及荆门中心城区以西至漳河水库的区域,包括漳河镇区。具体范围为城市西外环以西至漳河水库以及水库汇水区范围。
  第三条文本所称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是指漳河水体蓝线保护圈、漳河湿地和水土保护圈和漳河水库生态旅游圈的范围控制线。
  第四条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规划管制与监督适用本规划文本。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五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
  7、《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9.10
  8、《防洪标准(GB50201-94)》
  9、《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4;
  1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10.28;
  11、《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12;
  1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13、《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05】118号);
  14、湖北省《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意见》鄂政法(2007)52号文件;
  15、《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4号,2002年8月1日实施);
  16、《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2008修改)》;
  17、《荆门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18、《漳河水库防汛调度规程》
  19、其他有关规划材料、地形图等。
  第三章规划原则
  第六条基于自然资源、环境容量的原则:规划以漳河水库的自然生态资源、环境容量为基础性条件,通过对资源的深入调查和分析,在明确自然资源、环境容量的基础上,确定漳河保护与城镇空间的规模与组织模式,从而保证水库得到有效保护,实现可持续利用。
  第七条基于空间管制可操作性原则:结合水库的防洪、灌溉、发电、环保等要求,合理划定水库的水体蓝线、湿地保护范围线、生态旅游区范围线等“三圈”保护范围,做到定性、定量、定位。满足规划管制监督的具体操作,明确周边用地的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等各项空间管制内容。
  第四章漳河水库周边区域汇水分区
  第八条沮漳河汇水区:荆门境内以裴山——杨树天坑——鹰子岩——托家寨——黑山坡——插旗山——庙坡——仙人崖——新寨——何家天坑——蛤蟆寨——阴坡——黑虎庙——平岭岗——偏观寺——大垭——小垭——胜景山——斗笠寨——牌凹山——前寨柳家垭——老荆漳公路周河闸、太白集——三叉路口——现荆漳公路——打鼓台——界山医院——青山坡——香炉山→进入当阳市境内为沮漳河水系与长湖水系、汉江水系的分水岭(以下简称“第一分水岭”),该分水岭以西区域的水系属于沮漳河水系。沮漳河水系中以保康县的凤凰山——南顶——南漳县的摩天垭——远安县的龙甲山——当阳市的剥刀岭→两河镇为沮河与漳河的分水岭(以下简称“沮、漳河分水岭”),该分水岭以西为沮河水系,该分水岭以东至第一分水岭的区域为漳河水系流域;沮河与漳河在当阳市的两河镇汇合后向南汇入沮漳河,经荆州市流入长江(具体见“沮漳河流域汇水示意图”)。
  在漳河水系中,以观音寺大坝、鸡公尖大坝、副坝——周家垭——胡家坡——栗木冲岗——牯牛包——当阳市的剥刀岭为漳河水系上游与下游的分水界线(以下简称“漳河上下游分水界线”),该分水界线以北为漳河水系的上游流域,以南为下游流域。
  第九条长湖汇水区:荆门境内以裴山——杨树天坑——鹰子岩——托家寨——黑山坡——插旗山——庙坡——仙人崖——新寨——何家天坑——蛤蟆寨——阴坡——黑虎庙——平岭岗——偏观寺——大垭——小垭——胜景山——斗笠寨——牌凹山——石莲棚——赖石包——现荆漳公路郭台——殷家山——花子山——龙山脊——白石坡——掇刀石——207国道为长湖水系和汉江水系的分水岭(以下简称“第二分水岭”),第一分水岭与第二分水岭之间的水系属于内荆河(长湖)水系。
  第十条汉江汇水区:第二个分水岭以东区域属于汉江水系,以雨山——西宝山——胜景山为该水系中一个分水岭,该分水岭以西水系汇水入海慧沟,以东水系汇水入竹皮河浏河段,二者在荆门城区汇合口处交汇后经竹皮河流入汉江。
  第五章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的划定
  第十一条漳河水库及周边地区功能定位:重要的饮用、灌溉水源地和重点湿地生态涵养保护区,风景优美的旅游渡假目的地;其周边用地定位为配套设施齐全的休闲旅游渡假区。
  第十二条水体蓝线保护圈的划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漳河水库防汛调度规程》规定,水库管理范围为水库的设计洪水位以下,漳河水库的设计洪水位为124.99米,因此确定高程124.99米及以下区域为水体蓝线保护圈范围。(包括库内岛屿及水库工程、主坝、副坝及其禁脚地、溢洪道、渠道及其禁脚地、干渠和支渠)。水体蓝线圈内作为禁建区,严格控制地面各类建设行为;禁止采空行为;禁止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等污染体的行为;禁止填埋、占用水体行为;禁止挖取沙土、土方等破坏地形地貌的行为;禁止其他对水体蓝线构成破坏性影响的行为(水利设施除外)。
  2、漳河水体蓝线保护圈范围的面积为108.155平方公里(即设计洪水位124.99米高程对应面积),其中在荆门行政区范围内的面积约为100.42平方公里。
  第十三条湿地和水土保护圈的划定
  1、规划湿地和水土保护圈范围为:水库东侧(赵家店——水库副坝段)以第一分水岭为界、水库西南侧(水库副坝——观音寺大坝段为水库下游)以漳河水库上游与下游分水界线外侧200米(根据《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规定200米为水库工程保护距离)为界、其余区域以水体蓝线保护圈外侧2公里为界。湿地和水土保护圈面积约为319.1平方公里(含蓝线保护圈面积),其中在荆门行政区范围内的面积约242.1平方公里(含蓝线保护圈内面积)。此区域内是禁建区,严格控制地面各类建设活动和禁止采空活动(水利设施和生态涵养工程除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加固库岸堤防,逐步恢复与重建湿地。
  2、湿地和水土保护圈东、北至第一分水岭,西至沮漳河分水岭,南至漳河上下游分水界线这一区域属于漳河水库汇水区,在此区域内严格控制地面各类建设活动和禁止采空活动(水利设施和生态涵养工程除外)。
  3、湿地和水土保护圈以及漳河水库汇水区本应作为禁建区,严格控制地面建设活动和禁止采空活动,但是在这一范围内现有漳河镇区、宏图飞机制造厂、漳河避暑山庄和村民自建房等,因此规划将湿地和水土保护圈和库区汇水区加以分类:对于已建设部分严格控制其建(构)筑物容量和规模,遵循“退二进三”原则,合理调整该区用地结构,逐步减少第二产业的比重,科学引导其向第三产业的功能转型;未建设部分作为湿地公园和库区保护区进行保护,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和禁止采空活动(水利设施和生态涵养工程除外)。在此范围内的一切建(构)筑物均要求其污水通过截污管道收集处理后排入非漳河汇水区,严禁直接、间接排入漳河水库。
  第十四条生态旅游圈的划定
  规划生态旅游圈范围为:东至规划的城市西外环、南至311省道(皂当公路)、西至荆门市与当阳市的行政区划界线、北至湿地和水土保护圈、第一分水岭和第二分水岭,生态旅游圈总面积约43平方公里,定位为休闲、旅游渡假以及旅游服务综合区。在这一范围内作为限建区,主要建设以休闲、旅游渡假以及旅游服务性质的建(构)筑物,限制大规模开发、禁止采空活动和禁止破坏植被、山体等自然地形地貌。在此范围内包含漳河总干渠、车桥水库、沙岗河水库、岩子河等水体。
  第六章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规划管制
  第十五条漳河水库蓝线划定的区域,城市建设不得随意侵占,严禁在禁脚地、工程留用地、安全保护区、蓝线控制区内修筑建(构)筑物(服务于堤防的小型建筑物及道路、市政设施等除外,但必须办齐相关手续)和严禁地下采空作业。
  第十六条漳河湿地和水土保护圈和漳河汇水区的区域,城市建设不得随意侵占,严禁地下采空作业和严格控制各项工程建设(生态涵养工程设施等除外,但必须办齐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限制漳河水体蓝线保护圈、漳河湿地和水土保护圈及水库汇水区范围内现有城镇、企业和居民点的发展。遵循“退二进三”原则,合理调整该区用地结构,逐步减少第二产业的比重,科学引导其向第三产业的功能转型。在此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均要求其污水通过截污管道收集处理后排入非漳河汇水区,严禁直接、间接排入水体。
  第十八条搞好库区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水污染,禁止在水库投肥养鱼,建设环保库区。
  第十九条明确“三圈”的具体范围,采取标示牌、界桩等形式确定其界址点及范围线。
  第二十条明确“三圈”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能范围。其中,水体蓝线保护圈内区域为水库水体保护区,其对应的行政管理机构为漳河工程管理局;湿地和水土保护圈与蓝线保护圈之间区域为湿地保护区,其对应的行政管理机构为市林业局(湿地公园管理局);生态旅游圈与湿地和水土保护圈之间区域为控制建设区,其对应的行政管理机构为规划漳河新区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尽快开展《漳河水源地保护规划》、《漳河湿地保护规划》、《漳河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和重要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配套规划。
  第二十二条加强“三圈”保护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提高全民对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的认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文本与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规划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第二十三条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定,结合荆门市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湖北省和荆门市有关的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规划经荆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部分规划说明书
  总则
  一、规划背景
  2010年《荆门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将荆门定位为鄂中综合性区域中心城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魅力宜居城市。届时中心城区规模将达到人口100万人,建成区面积106平方公里。同时提出“改造提升北城区、配套完善东城区、重点发展南城区、科学规划西城区”的中心城区城市发展总体思路。中心城区形成北、中、西三组团式指状城市空间结构,利用自然山体和水系形成的生态廊道将城市分隔成山水与城市和谐共生的有机体。
  荆门城市向西(亦即漳河水库方向)发展,而漳河水库是荆门的城市水源地,因此应处理好城市发展和保护好漳河库区及周边环境的关系,在优先保护好漳河库区生态环境和水质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利用漳河旅游、风景资源,完善旅游体系,将漳河及周边地区打造成生态旅游品牌,创建市民休闲、旅游渡假目的地。以下主要从如何划定“三圈”范围线(水体蓝线保护圈、漳河湿地和水土保护圈、漳河水库生态旅游圈)的角度规划漳河水库及周边地区的保护与利用问题。
  二、规划目的
  本次规划的目的是如何在优先保护好漳河库区生态环境和水质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利用漳河旅游、风景资源,完善旅游体系,打造生态旅游品牌,创建市民休闲、旅游渡假目的地,促进生态环境与社会和谐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漳河水库周边以及荆门中心城区以西至漳河水库的区域,包括漳河镇区。具体范围为城市西外环以西至漳河水库以及水库汇水区范围。
  四、规划原则与重点
  科学分析漳河水库及其周边的地形地貌,结合水库的防洪、灌溉、发电、环保等要求,合理划定漳河水体蓝线保护圈、湿地和水土保护圈、生态旅游圈等“三圈”控制范围,确定周边土地的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为漳河水库及周边地区的保护与利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具体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1、基于自然资源、环境容量的原则:规划以漳河水库的自然生态资源、环境容量是为基础性条件,通过对资源的深入调查和分析,在明确自然资源、环境容量的基础上,确定漳河保护与城镇空间的规模与组织模式,从而保证水库得到有效保护,实现可持续利用。
  2、基于空间管制可操作性原则:结合水库的防洪、灌溉、发电、环保等要求,合理划定漳河水体蓝线圈、漳河湿地和水土保护圈、漳河水库生态旅游区圈等“三圈”控制范围,明确周边用地的等各项空间管制内容。
  第一章漳河水库基本情况
  一、概述
  漳河位于湖北省荆门、宜昌、襄阳三市交界处。漳河水库是在漳河上建坝拦断长江中游北岸支流沮漳河的东支——漳河而成的水库群,通过3段明槽串联成整体,承雨面积2212平方公里,总库容20.35亿立方米,水域108.155平方公里。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是中国知名的人工水库之一。它灌溉荆州、宜昌、荆门三个城市共260.50万亩农田,是中国九个200万亩以上的大型水库灌区之一。漳河水库供应着下游几百万人民的工农业用水和生活用水。
  漳河水库工程1958年动工兴建,1966年基本建成。经过二十多年的运用,证明设计合理施工质量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二、建设缘由
  漳河上游雨量充沛,坝址以上多年平均来水量8.4亿立方米左右。建库前每逢暴雨、山洪汹涌,两岸往往溃决成灾,并增加长江洪水压力,严重影响荆江大堤安危。史载自清道光二十九年(公元1849)年至1949年一百年间,共发生洪灾50次。
  然而就在这水患频繁的漳河东岸,有一大片丘陵岗地,年年缺水苦旱,人畜饮水也较困难。当地志书上屡见:“旱,民多莩死”,据历史水文资料分析,漳河灌区干旱发生频率极高,大旱约为十年两遇,中旱五年两遇,小旱几乎年年都有。灌区流传着这样一首民谣:“水在河里流,人在岸上愁,天旱地冒烟,十年九不收”。无穷尽的水旱灾害,旧中国无法根治,人民不堪其苦,多少年来治理沮漳河的夙愿无法实现。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关心沮漳河的开发治理。1952年至1954年水旱灾连续为害,干部、群众要求治理漳河的愿望更为迫切,1953年至1957年,省水利厅组织力量对沮漳河的水文、地形、地质进行了反复调查勘测,井提出了兴建漳河水利工程的设想。1957年11月,在全省水利会上,张体学省长提出要兴建漳河水库。1958年5月初,中共湖北省委、省人委在随县召开水利现场会,会上正式确定兴建漳河水库。6月5日,经湖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漳河水利工程总指挥部,7月1日,观音寺导流隧洞响起了施工的第一炮。
  三、建设历史
  漳河水库规模大,工程由5坝9闸、3段明槽和2座电站组成,灌区渠道分9级,各种建筑物15000多座。渠道工程以总干、三干、四干渠尤为艰巨。全长18公里的总干渠填筑7座拦冲大坝,开挖6道高岭,四干渠全长173公里。
  四、旅游资源
  建成后的漳河水库气候宜人,工程宏伟,水域宽阔,烟波浩瀚,湖光山色,风景如画,是闻名遐迩的省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区内人文景观与工程景观相映成趣,引人入胜,美不胜收。
  漳河风景区分七个游览区,16个景区,有水陆空游乐园、洪山古寺、观音岛、十大枢纽工程、陡石崖、伍峰寨、“祭公剑”、季家沟、乐天处、青蛙石、老龙洞等数十个旅游景点。大坝、副坝,如巨龙腾水,或盘绕山间,或横卧平川,气势磅礴,宏伟壮观;明槽涵闸似长虹吐霁,或飘逸柔软,或舒展奔放,绚丽多姿,风彩迷人。观陡石崖,游观音岛,让人引出一串观音菩萨游历漳河的神奇传说;登鸡公尖,望插旗岭,令人牵出许多武圣公横刀跃马的英雄故事;上伍峰寨,攀乐天处,使人仿佛看到历史长河中泛起的阵阵云烟。还有那龙口湾、青蛙岩、杜甫沟,一个景点就有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
  五、风景特色
  漳河的美在于水。它清,清流澈透明,晶莹如镜,俯瞰水中,岸边垂柳,水中游鱼,天上飞鸟,水底云天,皆历历在目,清晰可见。它柔,柔波微皱,柔若无骨,置身水中,消夏避暑,烦恼全无,抚水作歌,柔情千钟,别有一番风韵。它纯,水质纯净,口感纯正,掬水细口,润喉无声,其味无穷,回肠荡气,茅塞顿开,个中滋味常留心头。
  漳河的美在于山。水库两岸青山逶迤,山峦叠翠。远眺群峰,有如丹青巨匠抹在天边的一道水墨画,浓抹淡写,意境深远。步入画中,身临其境,采杜鹃,追野兔,听牧笛横吹,看牛羊相戏,也许你也会揽千古幽情,发万般感慨。
  漳河的美在于山、在于水,更在于山水和谐的统一。两岸青山,一河绿水,山俊秀,水柔美,相辅相成,相映成趣。库中有130多个孤岛、半岛,有叫的出名字的,也有叫不出名字的,或依山带水,或驮水而出,或苍松挺拔,或果香四溢,各具情态度,风格迥异。
  第二章水库特征
  漳河水库为多库相联,主要由干流观音寺水库和支流鸡公尖水库以及明渠串联组成,观音寺水库来量大,库容小;鸡公尖水库库容大,来量小,两库防洪库容仅3.43亿立方米,故水库在洪水调节中采取以泄为主的原则。并利用下游分滞洪区的作用,减少下游洪水灾害。

水库设计运行参数及基本资料
单位:亿立方米

项目
水位
相应库容
项目
水位
相应
库容
观音寺
鸡公尖
校核洪水位
127.51
124.30
20.35
正常高水位
123.50
17.85
设计洪水位
124.99
123.89
18.63
发电死水位
118.00
12.48
防洪高水位
123.92
123.92
18.31
灌溉死水位
113.00
8.62
坝顶高程
129.00
126.50
 
 
 
 
汛限水位(主汛期)
6.1日~8.31日
122.00
122.00
16.31
 
 
 
汛限水位(后汛期)
9.1日~9.30日
122.60
122.60
16.92
 
 
 

水库为五百年一遇设计,P.M. P校核,目前已达防洪能力正常运用五百年,起用非常溢洪道可达万年一遇以上洪水标准。
历年实测洪水情况

年、月、日
68.7.13
73.7.1
80.7.16
83.7.21
84.7.23
91.8.6
96.7.8
单位
日降雨量
287.8
89.7
156
108.4
135.6
160.1
161.1
毫米
起调水位
115.22
115.88
119.20
121.10
120.94
120.48
122.41
入库洪峰
2757
1435
1396
1020
1864
4166
5500
立方米每秒
入库洪量
4.39
2.96
2.06
1.74
2.34
2.22
2.33
亿立方米
最大下泄
0
0
0
504
488
509
1146
立方米每秒
最高库水位
120.22
119.30
121.33
122.20
122.80
123.10
123.85

  第三章水库周边地形、水系特征
  一、地形特征
  漳河水库周边地形地势复杂,整体上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大小型水库星罗棋布,如高山水库、王郎沟水库、沙岗河水库、车桥水库、乌盆冲水库、杨家冲水库、凤凰水库等。水库东北部为低山丘陵,海拔在200-600米左右,西南部为平原湖区,海拔多在80-110米左右,主要的几个山体有漳河水库东北部的胜景山,海拔高程为560.4米、牌凹山,海拔高程379米;东部的仙女山,海拔高程为217.5米、雨山,海拔高程266米、西宝山,海拔高程为298米、殷家山,海拔高程174.4米、花子山,海拔高程131米;等等。
  二、水系特征
  根据自然地形地貌形成的分水岭,漳河水库周边水系形成3个汇水区。
  1、沮漳河汇水区:荆门境内以裴山——杨树天坑——鹰子岩——托家寨——黑山坡——插旗山——庙坡——仙人崖——新寨——何家天坑——蛤蟆寨——阴坡——黑虎庙——平岭岗——偏观寺——大垭——小垭——胜景山——斗笠寨——牌凹山——前寨柳家垭——老荆漳公路周河闸、太白集——三叉路口——现荆漳公路——打鼓台——界山医院——青山坡——香炉山→进入当阳市境内为沮漳河水系与长湖水系、汉江水系的分水岭(以下简称“第一分水岭”),该分水岭以西区域的水系属于沮漳河水系。沮漳河水系中以保康县的凤凰山——南顶——南漳县的摩天垭——远安县的龙甲山——当阳市的剥刀岭→两河镇为沮河与漳河的分水岭(以下简称“沮、漳河分水岭”),该分水岭以西为沮河水系,该分水岭以东至第一分水岭的区域为漳河水系流域;沮河与漳河在当阳市的两河镇汇合后向南汇入沮漳河,经荆州市流入长江(具体见“沮漳河流域汇水示意图”)。
  在漳河水系中,以观音寺大坝、鸡公尖大坝、副坝——周家垭——胡家坡——栗木冲岗——牯牛包——当阳市的剥刀岭为漳河水系上游与下游的分水界线(以下简称“漳河上下游分水界线”),该分水界线以北为漳河水系的上游流域,以南为下游流域。
  2、长湖汇水区:荆门境内以裴山——杨树天坑——鹰子岩——托家寨——黑山坡——插旗山——庙坡——仙人崖——新寨——何家天坑——蛤蟆寨——阴坡——黑虎庙——平岭岗——偏观寺——大垭——小垭——胜景山——斗笠寨——牌凹山——石莲棚——赖石包——现荆漳公路郭台——殷家山——花子山——龙山脊——白石坡——掇刀石——207国道为长湖水系和汉江水系的分水岭(以下简称“第二分水岭”),第一分水岭与第二分水岭之间的水系属于内荆河(长湖)水系。
  3、汉江汇水区:第二个分水岭以东区域属于汉江水系,以雨山——西宝山——胜景山为该水系中一个分水岭,该分水岭以西水系汇水入海慧沟,以东水系汇水入竹皮河浏河段,二者在荆门城区汇合口处交汇后经竹皮河流入汉江。
  第四章规划论证分析
  一、规划依据
  规划依据由不同层次的法定文件与地方文件构成,其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标准具有强制性,其它则根据不同的内容具有相应的强制性或指导性,该规划的主要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
  《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9.10
  《防洪标准(GB50201-94)》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4;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10.28;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12;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05】118号);
  湖北省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意见》鄂政法(2007)52号文件;
  《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4号,2002年8月1日实施);
  《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2008修改)》;
  《荆门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漳河水库防汛调度规程》
  其他有关规划材料、地形图等。
  二、规划论证
  (一)功能定位
  漳河水库是全国性的大型人工水库,水质优良,风景优美,规划将水库及周边地区定位为重要的饮用、灌溉水源地和重点湿地生态涵养保护区,风景优美的旅游渡假目的地;其周边用地定位为配套设施齐全的生态旅游区。
  (二)“三圈”范围线的划定
  1、水体蓝线保护圈的划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漳河水库防汛调度规程》规定,水库管理范围为水库的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和库内岛屿及水库工程(包括主坝、副坝及其禁脚地、溢洪道、渠道及其禁脚地、干渠和支渠)等,漳河水库的设计洪水位为124.99米,因此确定高程为124.99米及以下区域为水体蓝线保护圈范围。水体蓝线圈内作为禁建区,严格控制地面各类建设行为;禁止采空行为;禁止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等污染体的行为;禁止填埋、占用水体行为;禁止挖取沙土、土方等破坏地形地貌的行为;禁止其他对水体蓝线构成破坏性影响的行为(水利设施除外)。
  漳河水体蓝线保护圈范围内的面积为108.155平方公里(即设计洪水位124.99米高程对应面积),其中在荆门行政区范围内的面积约100.42平方公里。
  2、湿地和水土保护圈的划定
  湿地和水土保护圈主要是水库周边的山体、漳河汇水区以及水土涵养绿化保护范围,它对水库水质和环境保护的作用十分重要,依据水库周边地形地貌,划出水库库区周边的汇水线。规划湿地和水土保护圈范围为:水库东侧(赵家店——水库副坝段)以第一分水岭为界、水库西南侧(水库副坝——观音寺大坝段为水库下游)以漳河水库上游与下游分水界线外侧200米(根据《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规定200米为水库工程保护距离)为界、其余区域以水体蓝线保护圈外侧2公里为界。湿地和水土保护圈面积约为319.1平方公里(含蓝线保护圈面积),其中在荆门行政区范围内的面积约242.1平方公里(含蓝线保护圈内面积)。此区域内是禁建区,严格控制地面各类建设活动和禁止采空活动(生态涵养设施工程除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加固库岸堤防,逐步恢复与重建湿地。
  另外,湿地和水土保护圈东、北至第一分水岭,西至沮漳河分水岭,南至漳河上下游分水界线这一区域属于漳河水库汇水区,在此区域内严格控制地面各类建设活动和禁止采空活动(水利设施和生态涵养工程除外)。
  湿地和水土保护圈以及漳河水库汇水区本应作为禁建区,严格控制地面建设活动和禁止采空活动,但是在这一范围内现有漳河镇区、宏图飞机制造厂、漳河避暑山庄和村民自建房等,因此规划将湿地和水土保护圈和库区汇水区加以分类:对于已建设部分严格控制其建(构)筑物容量和规模,遵循“退二进三”原则,即合理调整该区用地结构,逐步减少第二产业的比重,科学引导其向第三产业的功能转型;未建设部分作为湿地公园和库区保护区进行保护,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和禁止采空活动(水利设施和生态涵养工程除外)。在此范围内的一切建(构)筑物均要求其污水通过截污管道收集处理后排入非漳河汇水区,严禁直接、间接排入漳河水库。
  3、生态旅游圈的划定
  漳河水库汇水区以外区域的地表水不汇入漳河水库,且风景良好,交通便利,规划为漳河水库生态旅游区,具体范围为:东至规划的城市西外环、南至311省道(皂当公路)、西至荆门市与当阳市的行政区划界线、北至湿地和水土保护圈、第一分水岭和第二分水岭,生态旅游圈总面积约43平方公里,定位为休闲、旅游渡假以及旅游服务综合区。在这一范围内作为限建区,主要建设以休闲、旅游渡假以及旅游服务性质的建(构)筑物,限制大规模开发、禁止采空活动和禁止破坏植被、山体等自然地形地貌。在此范围内包含有漳河总干渠、车桥水库、沙岗河水库、岩子河等水体。
  此外,城市西外环与现状建成区之间的用地为适建区,作为规划城市建成区用地,面积约25平方公里。
  第五章漳河水库“三圈”保护与利用实施措施与建议
  为了合理保护和利用漳河水库,提出以下实施措施与建议:
  1、加强与襄阳、宜昌两地相关部门的协调,成立漳河水库环境监管协调小组,积极探索跨地区流域生态环境管理模式。
  2、明确“三圈”的具体范围,采取标示牌、界桩等形式确定其界址点及范围线。
  3、明确“三圈”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能范围。其中,水体蓝线保护圈内区域为水库水体保护区,其对应的行政管理机构为漳河工程管理局;湿地和水土保护圈与蓝线保护圈之间区域为湿地保护区,其对应的行政管理机构为市林业局(湿地公园管理局);生态旅游圈与湿地和水土保护圈之间区域为控制建设区,其对应的行政管理机构为规划漳河新区管理机构。
  4、搞好库区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水污染,禁止在水库投肥养鱼,建设环保库区。
  5、漳河水体蓝线保护圈、漳河湿地和水土保护圈范围和漳河汇水区内为禁建区,严格控制各类地面建设活动和禁止采空活动(水利工程设施和生态涵养工程设施除外)。
  6、限制漳河水体蓝线保护圈、漳河湿地和水土保护圈及水库汇水区范围内现有城镇、企业和居民点的发展。在此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均要求其污水通过截污管道收集处理后排入非漳河汇水区,严禁直接、间接排入水体。
  7、尽快开展《漳河水源地保护规划》、《漳河湿地保护规划》、《漳河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和重要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配套规划。
  8、加强“三圈”保护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提高全民对保护漳河水资源和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

第三部分规划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