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荆门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6-21 10:50:03 来源:

 

 

关于印发《荆门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荆门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荆城乡规划局

                       2017615

 

 

 

 

 

 

 

 

 

 

荆门城乡规划局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荆政办文〔2017〕14号),扎实推进城乡规划公开工作,结合市里统一部署和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2017〕37号)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荆办发2016〕29号)文件精神,按照《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作安排,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加强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开放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二、任务分解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乡规划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信息中心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他科室按照职能分工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每个科室明确一名政务公开联络员,负责本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承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的绩效考核。

(二)公开主要内容

 1、落实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通过局网站等多渠道及时公开和更新市规划局权力清单。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规划许可等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规范责任,明确边界,依法规范履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规划窗口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围绕加强事中事后公开,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建立健全规划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规划业务相关信息。(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认真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荆门市电子政务网的正式上线运行,实现规划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受理、网上办理、全程监督,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责任科室:规划窗口

4、推进规划结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规划审批结果公布力度。对于规划编制、规划行政审批、规划实施等结果性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涉及规划行业及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责任科室:办公室

5、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建立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和归档等环节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文本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中各步骤出具的文书和有关情况记录备案工作,力求避免因未答复或超期答复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注意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责任科室:办公室

6、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建立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做到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文件同步公开。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电视问政、接受访谈等多种形式,解读重大政策措施,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引导预期。认真履行好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负责人”,年内至少开展一次政策解读工作专题研究,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一系列部署。同时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必须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稽查科)

7、深化重大决策信息公开。一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提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方便公众获取。建立健全意见与建议的收集、回应和处理机制,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公开程序。二是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责任科室:办公室) 。

8、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继续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按要求做好“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的公开。及时完整公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公开形式

 1、采用公告、政务公开栏,借助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账号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2、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适时发布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重要决定、重大事项等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3、以市政府的门户网站为主公开政务信息、服务信息,不断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

 4、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等形式,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5、适当运用允许当事人查阅资料的形式,作为政务公开形式的补充。

 6、其他使社会公众知晓的形式。

三、监督保障机制和责任要求

  (一)完善机制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规划编制和审批结果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保密审查等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责任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系统年度工作考核,建立健全评议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性和有效性。